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近期印发了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农安信用“红名单”制度的相关文件,正式建立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两大名单”制度。该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四川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迈出了制度化、精准化的关键一步。
一、制度核心:“黑名单”与“红名单”双轨并行
- “黑名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 该名单主要针对在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等环节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 在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检出禁限用药物,或常规药物残留严重超标的;
-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 拒绝、逃避、阻挠监督抽查,或伪造检测结果的;
* 其他严重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一旦被列入“黑名单”,相关主体将在项目申报、资格审查、政策扶持、品牌认定、展示展销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或禁止,并面临更频繁的监督检查,其失信信息也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2. “红名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安信用“红名单”): 该名单旨在褒扬诚信,树立标杆。主要面向长期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产品质量过硬、管理体系完善,并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
列入“红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将享受一系列激励措施,如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品牌推介、政府采购等方面获得优先考虑,在例行监测中适当减少抽检频次,以及获得官方宣传推介等,从而形成“守信受益”的正面导向。
二、制度目标: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
“两大名单”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信用手段,建立覆盖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与激励机制。
- 强化威慑,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黑名单”制度犹如一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通过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倒逼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时刻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 树立标杆,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红名单”制度则为诚信守法的优质生产者提供了展示平台和发展红利,鼓励更多主体向高标准看齐,有利于培育一批质量可靠、信誉过硬的川字号农产品品牌,提升四川农业的整体竞争力。
- 精准监管,提升治理效能: 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名单信息,将有限的监管资源更多地聚焦于高风险主体(“黑名单”),同时对低风险主体(“红名单”)减少干预,实现从“平均用力”到“精准发力”的转变,大幅提升监管效率和针对性。
三、实施与展望:动态管理与社会共治
据了解,“两大名单”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实行动态管理。列入“黑名单”的主体在满足整改要求、且在后续一定周期内未再发生失信行为后,可按程序申请移出。同样,“红名单”主体也需持续保持高标准,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失信行为,将被立即移出并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此项制度的实施,是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它通过信用约束和激励的双重发力,不仅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更能推动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生产者自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